市分公司本部及腊山两处职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市分公司本部及腊山两处职工餐厅服务
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近期将启动市分公司本部及腊山两处职工餐厅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现在采购前就资质认证要求、产品核心功能技术指标以及团队核心成员的资质业绩等要求进行公示,如果潜在投标人对公告资质内容存疑,可在公告截至时间内,通过受理渠道进行问询。
一、公示关键资质
(一)资质认证要求
- (废标项)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和经验。
(二)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与餐饮管理资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有餐饮服务),须配备有中央厨房与蔬菜基地(自有或租赁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投本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承诺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大型国企或政府机关餐厅等同类餐厅服务业绩(不低于500人服务),(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营业执照包含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九)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一)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十二)投标人承诺承担外包服务人员无犯罪记录,并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为员工购买的工伤险和雇主责任险及团体人身意外险整体额度不低于180万元。
(十三)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
(十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评分项)
报价(80分) | 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P基准/P)×A,A为价格权重分;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0.95≤B<1(B值:0.95、0.96 、0.97 、0.98、0.99,开标现场抽取);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最高得80分。 | |
技术部分(10分) | 餐饮服务方案、标准、配备 (4分) | 根据服务方案中的经营理念、服务标准、经营方式、餐品定位以及项目团队的配备进行综合评审,合理可行得4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或不完整、针对性不强、不合理之处减 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 |
食材采购管理及渠道 (3分) | 根据食材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库房清洁、分类分架、食品与非食品分别存放、成品及半成品存放、原料的存放以及食材采购的渠道、拟使用的食材品牌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管理制度内容完善、合理且全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或不完整、针对性不强、不合理之处减 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 | |
现场讲解及应答、承诺 (3分) | 根据供应商的现场讲解,包括对项目的理解、服务方案、经营目标、本企业特色优势、针对评审小组提问的应答情况,以及对采购人的相关承诺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方案及流程内容完善、合理且全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或不完整、针对性不强、不合理之处减 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 | |
商务部分(10分) | 企业实力 (4分) | 供应商承诺在合同期内,在邮政指定机构开立的账户年日均余额不低于本项目年合同金额的20%得2分,每增加5%,加1分,最高得4分。 |
综合实力 (3分) | 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以及根据供应商对蔬菜基地、中央厨房、肉蛋奶基地或专供渠道配备及使用情况说明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得0-3分。 | |
企业业绩 (3分) |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近3年),承担过类似餐饮服务项目,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 注:类似业绩:提供合同、相关发票(税务主管部门可查询真伪)(以上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单独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合格的不得分。 | |
二、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6月9日至11日
三、公告受理渠道
项目公告受理邮箱:jnyzcg1@163.com
项目公告受理电话:0531-86261055
备注:如需提交详细问询信息的,请填写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公告受理邮箱。
附件1: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市分公司本部及腊山两处职工餐厅服务 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 |
厂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邮箱: |
详细情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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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此处应加盖公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