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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电工会国家邮政委员会文件
文史[20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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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征集邮政文艺创作作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邮政工会:
为弘扬邮政企业精神,推动企业文化建设,记录和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全国邮政系统企业文化工作和邮政文艺创作情况,决定在全国邮政系统组织一次邮政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征集期间《邮电文史》杂志将陆续发表部分作品,征集活动结束后,将对组织本次活动成效显著和优秀作品予以奖励。优秀作品还将结集出版和制作光盘。
一、征集文艺作品的内容
1.征集作品应该是1979年以来创作、发表和表演的,包括邮政干部职工自己创作和委托社会各界人士为邮政创作的作品。
2.本次征集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歌曲、舞蹈、地方戏、曲艺(相声、快板、小品等),各局编写旨在刊载职工创作作品的文艺图书、宣传小册子及演出剧照等也在征集之列。
3.征集作品要求思想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突出,以反映邮政事业发展,邮政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为主。
二、征集工作的组织
1.由国家邮政工会、邮政文史中心及有关领导组成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征集工作的组织工作。
2.各省市(区)邮政工会要责成专人负责征集工作。各省市区邮政局接到本通知后,请将本次活动的领导组织作出安排。
3.国家邮政局邮政文史中心《邮电文史》编辑部,受征集领导小组的委托为本次征集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征集作品的初审工作和本次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凡在各类报刊上发表的作品,请注明所发表报刊及刊登日期或刊期。对应邀征集的作品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截止日期为2001年9月30日。请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到各级邮政工会,认真地组织邮政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该编辑部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100083
北京市学院路42号
联系电话:(010)62303612 13910311223
国家邮政工会 国家邮政局文史中心
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征集 作品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