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电工会国家邮政委员会文件
邮工[2003]2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工会,局直属机关工会:
邮政独立运行以来,随着全国邮政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职工疗休养工作得到了各级邮政部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全国邮政职工疗休养工作不断推进,逐年展开。为全面贯彻落实2003年全国邮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邮政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疗休养工作。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职工疗休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持疗休养工作的正确方向
职工疗休养是劳动者休生养息的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一贯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政策,体现着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提供条件。”因此,认真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组织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工会组织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推动邮政全面发展的有效形式。各级邮政工会要站在保护生产力,增强企业凝聚力,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高度,把职工疗休养工作放在企业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要始终坚持为邮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设现代邮政企业文化服务,为广大邮政职工服务的正确方向。
要正确认识企业发展的现状,分析职工疗休养面临的形势,客观、准确地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要积极主动配合行政部门开展疗休养工作,提出职工疗休养工作的建议和方案,合理妥善安排和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既要考虑职工的意愿,又要考虑企业的条件和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企制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二、加强管理,发挥工会在职工疗休养组织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统一领导、分层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切实把职工疗休养纳入集体合同文本条款,并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保证职工疗休养权益落在实处。要考虑广大职工对疗休养的不同需求,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的管理方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多种渠道、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组织职工疗休养。邮政疗养院(所)、旅行社要在工会的统筹安排下,协调配合、精心组织。本着节约、合作互利的原则,共同搞好职工疗休养工作。各地邮政工会对跨区域的省际间疗休养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要加强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指导和分级管理,教育疗休养员遵纪守法,统一行动,服从指挥,提高防范意识,确保疗休养质量和安全,把好事做好。
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级工会组织在职工疗休养工作中的基本职责
国家邮政工会负责对全国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有关办法、规定;总结推广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的经验;确定邮政疗休养定点院(所),推荐、公布疗休养网点。
各省(区、市)邮政工会根据企业实际,制定本单位职工疗休养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省(区、市)职工疗休养的计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下达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确定疗休地点和线路,提出职工在疗休养活动中的安全防范要求,监督检查本省(区、市)职工疗休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职工疗休养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向上一级工会反馈邮政疗休养定点院(所)接待服务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职工疗休养工作的建议。
四、从实际出发,明确职工疗休养对象和组织形式
职工疗休养的对象应以邮政企业基层一线职工为主,同时适当安排企业领导干部。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代表、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优秀管理人员、生产骨干、业务能手和标兵、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工龄在20年以上从事邮政生产的正式职工,应当优先安排参加各种层次的职工疗休养活动。省(区、市)邮政局年度参加中长期(5—10天)职工疗休养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职工总数的6%进行安排。要将荣誉疗休养、奖励休养、旅游度假等形式同职工疗休养统筹安排,合理兼顾。享受职工疗休养待遇的职工在同一休养期内要避免重复安排。省部级以上的劳模和先进集体代表享受荣誉疗休养,所占用的工作日不抵充规定的职工年休假假期。
五、规范管理,合理安排和使用职工疗休养费用
职工疗休养费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企业福利费中按一定比例安排使用,各单位可采取企业支付、个人承担等多种方式共同解决相关费用问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职工疗休养费用。省部级以上劳模和先进集体代表的费用原则上由省级行政单位和所在企业支付。
六、调动积极性,充分发挥疗养院(所)在职工疗休养中的作用
邮政疗养院(所)是邮政企业的资产,是为职工提供疗休养活动的场所。工会要从盘活资产这一全局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邮政疗养院(所),在设施完善、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前提下,予以优先考虑安排。
国家邮政工会将建立邮政疗养院(所)定点挂牌制度,定期进行评估、确认、挂牌、公布、总结、检查等工作,推动和促进疗养院(所)做好职工疗休养的接待服务工作。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职工疗养 休养 通知
抄送: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局内:机关服务中心。
国家邮政工会办公室 2003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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