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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电工会国家邮政委员会文件
邮工[2004]16号
关于同意李小燕等同志任职的批复
中国邮电工会北京市邮政委员会:
京邮工[2004]6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市邮政工会十二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李小燕同志为中国邮电工会北京市邮政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同意张亚非同志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张华、张福善同志为副主任。
特此批复。
二○○四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北京 任职 批复
抄送: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党委,北京市总工会;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邮政工会,国家局直属机关工会。
国家邮政工会办公室 2004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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