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会文件 | 工会信息 | 维权热线 | 主席信箱| 网站信箱

首页>>

组织机构|通讯录|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大事记|工运研究|劳模先进|企业文化|经验交流|合理化建议


 

中国邮电工会国家邮政委员会文件

邮工[2004]16号


关于同意李小燕等同志任职的批复

中国邮电工会北京市邮政委员会:

  京邮工[2004]6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市邮政工会十二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李小燕同志为中国邮电工会北京市邮政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同意张亚非同志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张华、张福善同志为副主任。
特此批复。

     二○○四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北京 任职 批复
抄送: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党委,北京市总工会;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邮政工会,国家局直属机关工会。

国家邮政工会办公室 2004年4月7日印发


 


主办单位:国家邮政工会   承办单位:中国邮政网站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邮编:100808  
电话:010-66419540    传真:010-6641887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