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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电工会国家邮政委员会文件
邮工[2007] 25 号
关于同意范建生等同志任职的批复
中国邮电工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委员会:
新邮工办[2007]23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工会二届五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范建生同志为中国邮电工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第二届委员会常委、主席;同意杜明科同志为常委、副主席。
特此批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新疆 任职 批复
抄 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公司党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 工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 政工会,集团公司直属机关工会,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 学院工会。
国家邮政工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