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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我国企业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张俊九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以中央决定的形式和前所未有的篇幅,全面、系统、深刻地阐述了有关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问题,强调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中全会这些极为重要的论述,回答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遇到的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既为工会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创造了条件。
认真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既是关系到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政治问题。当前,各级工会的重要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三年目标作出新的贡献。各级工会一定要积极配合党政,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推动中央关于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当前企业的工会工作,要做到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赋予工会的任务,也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一个重点。企业改制方案要提交职代会审议;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由职代会讨论决定;集体合同草案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履行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要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两三年内普遍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坚持把解决企业的难点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尤其是经营困难的企业,要通过实行厂务公开,让职工群众知厂情、议厂事,共同把企业搞好。要把厂务公开与企业改制有机结合起来,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使其真正成为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制度。要坚持把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继续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制度,推动有关方面把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奖惩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科教文卫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工民主参与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搞好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领导班子,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各级工会要加强学习,加深对职工代表进董事会、监事会的重要性、必要性的理解,增强信心,加强调查研究,尽快掌握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的实际情况,摸清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底数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推进这项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全总和省级工会要加大参与立法和制定政策力度,特别是推动《公司法》的修改,在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比例、运作程序、作用发挥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为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企业工会应从企业实际出发,职工代表已经按要求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要通过完善相应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职工代表尚未按规定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主动配合和推动党政落实这一规定。
实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新形势下工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把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作为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以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为主要形式,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保证达到并逐步提高劳动标准;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签订单项集体合同或集体协议,其内容应当集中在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上;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应以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为主要形式;开发区、工业区和高新技术园区的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应大胆探索和建立工资谈判机制。要加强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集体合同的履约率,维护集体合同的严肃性。
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帮助和引导广大职工认识到,这是一项积极的、关系全局的大政策,符合职工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在关心职工生活方面,要积极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减员增效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督促企业规范下岗程序,协助企业办好再就业服务中心,千方百计地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坚持将下岗分流和再就业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积极督促企业、社会和财政按照“三三制”的原则落实资金,监督破产企业的变现资产首先用于安置职工,偿还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集资款,协助政府制定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政策等。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要深入调查分析和积极反映影响下岗职工就业的各种因素,推动有关方面通过调整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为下岗职工创造更多更好的再就业条件,帮助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比较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扶持下岗职工自谋职工和组织起来就业,进一步推动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在实施送温暖工程方面,要在协助政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推进送温暖工程深入发展。协助政府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搞好“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做好离退职工管理工作。在对特困职工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方面,要进一步摸清特困职工的基本情况。做好特困职工档案的动态管理,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特困职工家庭制度。研究制定“第一责任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具体职责,形成比较完善的工会对特困职工承担“第一责任”的工作机制,不使一个特困职工因生活过不下去而发生意外。
要加强开发区、工业区、高新技术园区一级的工会组织建设,尽快把新建企业比较集中、职工较多的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立起来,通过他们推进企业工会的组建和工会工作的开展。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要积极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随意撤并工会组织机构的现象。
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尤其是工会领导机关的建设。应当看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机制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问题日益突出。
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遵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统一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社会支柱作用。在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中,工会领导机关要巩固和发展“三讲”教育的成果,真正把“三讲”教育中的思想收获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引导大家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源头参与,包括立法参与、制定政策参与和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工会法》、《公司法》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修订,推动《集体合同法》等纳入国家立法规划,与有关方面配合,加强对《劳动法》的执法监督检查;地方工会和企业工会要加强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的源头参与。二是大力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涉及劳动关系、职工权益等方面的社会经济政策研究。三是进一步加强关于工会运动的理论研究。为此,工会领导机关改革要本着组织体制和机构设置服从工作需要、工作分工服从工作任务的要求,按照“精干、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机构设置,理顺工作关系,明确任务职责,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转变活动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地方工会领导机关要按照当地党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从自身情况和特点出发,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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