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电工会四川省邮政委员会文件
川邮工发[2006]25号
关于规范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民主程序的通知
各市州邮政工会、工委,成都邮区中心局、省局直属单位工会:
在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按规定的民主程序规范运作,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对稳定职工队伍,确保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全总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邮政实际,现对规范企业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的民主程序问题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的主辅分离方案必须提交主体企业职代会审议、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主体企业职代会中如果没有三产等多经部门的职工代表,应按这些部门的职工人数所占比例补选职工代表,由他们代表企业三产等多经部门的职工参加主体企业职代会审议企业主辅分离方案。
二、邮政实业公司成立后要重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成立实业公司工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有关方面的干部和职工组成,报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准。工会筹备组的主要任务是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完成实业公司工会组建和职工代表或职工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三、邮政实业公司成立后,要依法及时建立健全职工代表或职工大会制度。这里指的职工大会有别于平常行政召开的全体职工大会,它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职工全员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一种制度。其会议召开的程序与职代会是基本相同的,不同的是职工大会是职工个人直接参会,直接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职代会是职工代表参会,职工通过职工代表间接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实业公司建立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实业公司,建立职代会制度,有条件的也可以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的人数,可根据实业公司的职工人数适当确定,一般应占职工总数的5%~20%。1000人左右的实业公司,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00人;100人以下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职工代表中的一线职工代表应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5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代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20%(最高不得超过25%),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公司女职工所占比例。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的产生,必须由下而上,经所划分选区的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资格由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定。
实业公司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要在上一级工会组织的指导下做好建立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的各项工作。市州局工会、成都邮区中心局工会分别为本单位实业公司工会的上一级工会,省邮政工会为省局实业公司工会的上一级工会。如果今后实业公司工会组织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其上一级工会组织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四、邮政实业公司工会主要负责人要进入公司改制领导班子,并有专人参加公司改制工作机构,参与公司改制方案的调研、论证、制订并监督实施,以便职工的合理意见在改制方案和方案实施中得到体现。要坚持公司改制的方案、程序步骤、职工安置、经济补偿、社会保障以及资产处置、股权分配等重大事项必须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监督权。按规定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的不能以“通报”或“告之”替代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程序。
五、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在审议公司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方案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可正式开会。在表决作出有关决议时必需经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不能采取部分职工代表或部分职工开会审议、表决改制的相关方案。上级工会对改制企业召开职代会要加强指导,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召开时应派员列席,保证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如果发现有违规现象,应及时予以纠正。各市州局工会和成都邮区中心局工会在履行这一职责时遇到什么困难要及时向省邮政工会报告。
六、审议公司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在正式会议召开之前必须召开预备会,并至少在预备会召开前7天将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方案(草案)以书面形式提交职工代表或职工个人,让职工代表有充分的时间组织本选区职工学习讨论方案,汇总大家的意见,代表本选区职工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实行职工大会制度的,对改制方案特别是职工安置方案应在本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上充分讨论,听取意见,获得多数职工同意后,再正式提交职工大会审议,以确保方案顺利通过。
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预备会的内容包括:
1、审议会议题和议程;
2、听取制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方案(草案)的说明;
3、讨论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4、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主席团吸收合理意见,提请方案制定方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七、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正式会议审议改制方案,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和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方案应在改制方案得到上级认可,对职工的补偿金已经明确,产权转让协议产生之前进行。
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正式会议的内容包括:
1、听取实业公司改制方案报告,对修改、完善的改制方案进行审议,形成决议,记录在案;
2、听取实业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和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方案报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修改完善的职工安置方案、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方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记录在案;
3、向大会宣布表决结果。
八、为审议实业公司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方案而召开的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其议程、主要内容和日程安排必须在会前报上级工会预审。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决议及相关附件要报上级工会备案。
九、经省局批准的实业公司改制方案要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开,实业公司实施改制时,必须向职工群众公布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四川省邮政工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