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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邮政进一步明确局务公开工作责任制 2005年12月6日 日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市管局决定在全市邮政企业实行局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就各级党、政、工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局务公开工作职责作进一步明确。 一、党委(支部)职责 企业党委(支部)对本单位局务公开工作负统一领导责任。 由党委(支部)牵头,建立由党委(支部)、行政、纪检、工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局务公开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局务公开的方针政策,逐级落实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局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党委(支部)领导下,负责制定局务公开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确定年度目标,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做好督导考核工作。 二、行政职责 行政是实行局务公开的主体,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局务公开的责任人。 (一)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自觉把局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工作位置,将认真履行局务公开作为企业行政领导干部决策重大事项的必要程序和职责,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通过职代会决定,属常规性的工作通过局务公开栏、局情发表会、党政工联席会、邮政办公网、宣传栏等定期或随时公开。 (二)根据局务公开规定的内容,提出公开方案,准备公开材料,按规定的程序和形式进行公开,并对公开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接受职工的监督。 1.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业务招待费提取和年度使用情况的公开。 2.计划财务部门。计划财务部门负责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供应,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内部经营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使用方案的公开。 3.人事教育部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企业改革、改制方案,企业减员、职工转岗、分流、安置方案,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续签及终止办法,职工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补充养老保险、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选聘和任用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的公开。 4.公众服务部门。公众服务部门与计划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企业业务代办费、劳务性支出使用管理情况的公开。 5.法律事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与人事教育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公开。 6.工程建设部门。工程建设部门负责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的公开。 7.医疗改革办公室。医疗改革办公室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公开。 8.监察室。监察室负责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的公开。 9.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职工购房、售房政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货币补贴管理的公开。 10.相关部门。拟定重要规章制度的部门负责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的公开。 11.企业行政和工会共同负责评优选先条件、数量和结果,集体合同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续签及终止办法,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的公开。 (三)各级行政部门要维护职代会职权,尊重职工代表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提高决策、办事的透明度,认真听取职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职工反馈。 三、纪委职责 纪委对局务公开负监督检查责任。 (一)负责对本单位是否按照局务公开的规定实施公开工作,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程序是否合法,公开是否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保证局务公开民主监督渠道畅通,通过意见箱、职工座谈会、接待日、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同时受理并认真查处违反局务公开制度的举报,促进局务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三)按照《关于对违反局务公开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实行局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认真查处,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四、工会的职责 工会是局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局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按照局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布置,拟定局务公开的制度、规定和实施办法。安排年度局务公开工作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完成局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按照企业党委的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职工对企业局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处理。 (二)各级工会要履行好维护职能,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利。要把推行局务公开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统一起来,以职代会为基本载体推动本单位局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建设。 (三)组织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载体的局务公开工作,认真筹备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坚持企业重大决策预告制和重大方案审议通过制,坚持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增强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使职工代表正确行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职责。组织职工对本单位局务公开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四)会同纪委监察部门加强对局务公开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创新。对不认真实行局务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执行;对拒不改正的行为,会同监督检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五、责任制考核 (一)局务公开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在各级党委(支部)的领导下,由局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二)局务公开责任制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进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推行局务公开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结果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和内容,并与奖惩任免挂钩。 (三)对于年度局务公开责任制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其党政工主要领导不能参加各类先进评比。对于民主评议大多数职工不拥护,考核认为不合格的领导干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对于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局务公开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发展稳定的,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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