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邢台广宗县支行法院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邢台广宗县支行法院项目采购
2、招标编号:HXZB-2018-0987-023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1标段:法院互联网法庭设备及系统,包括当事人终端、互联网庭审音视频网关、庭审证据解码器、互联网庭审视频终端;2标段:诉讼服务多功能自助终端,包括诉讼服务多功能自助终端。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5、预算金额(最高总限价):1标段:20万元;2标段:18万元。
6、交货期:1标段:合同签订,乙方收到货款后15个工作日内确保广宗县人民法院收到货物;2标段:合同签订,乙方收到货款后30个工作日内确保广宗县人民法院收到货物。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一般纳税人。
7.3 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投标产品(1标段为当事人终端、互联网庭审音视频网关、庭审证据解码器、互联网庭审视频终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专项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7.4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承诺:我公司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公司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一般纳税人)。
4)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专项授权函(适用于1标段)复印件。
5)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
8、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9、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13室(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11.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云瑧世纪大饭店首层3号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45号)。
12、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9号众鑫大厦
联系人:赵文静
联系电话:0311-671093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曹新颜、聂帅鹏
电 话:0311-86958907
传 真:0311-87870162
邮 箱:cxy1223@126.com
附表: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