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鸿飞千里,富士则康》纪念邮册印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7-25来源:中国邮政网

  1.招标条件

  本《鸿飞千里,富士则康》纪念邮册印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为40万元(含税); 

  范围:(1)采购内容:计划印制4630本《鸿飞千里,富士则康》纪念邮册,包括邮册的印刷及加工(含撕票、分票、插票等);(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公司(厂商)性质为印刷包装类公司(厂商)。必须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或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或包装装潢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品的印刷。

  (4)投标人拥有生产场地和生产工人;在深圳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中心。

  (5)投标人拥有7丝磨砂PVC双片手工贴片技术;邮票撕票、分票、插票的加工能力。

  (6)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0755-82251127,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40号邮政大厦12楼。

  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公告第5点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证明: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②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

  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⑤ 《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⑥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9 年 8 月 19 日 9  : 00  至  9 : 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8 月19日  9 : 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国通大厦二楼1号会议室       。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1-24楼

  邮    编:518048

  联 系 人:汤小姐   电话:0755-83882915

  刘先生   电话:0755-82251127、15012729008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