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岳阳市分公司防爆膜、声音复核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7-31来源:中国邮政网

  招标编号:HNLWYY20190202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代理单位: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

  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岳阳市分公司2019年防爆膜、声音复核装置采购 项目

  2、招标编号:HNLWYY20190202

  3、项目概述:依据《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858-2010)三个行业标准要求,据此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增强金融安全整体防范能力,达到力争消灭安全评估90分以下单位的工作目标。

  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预算单价

  备注

  第1包

  防爆膜

  约615平方

  480元/m2

  (按实际发生结算)

  第2包

  声音复核装置

  360个

  400元/个

 
 

  注:

  (1)投标人须以“包号”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号”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限价为单价(表格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第一包:需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包:需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每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岳阳市岳阳大道东日报传媒大楼8楼805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提供营业执照及分公司营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三证原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④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违法并追究刑事责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反招标投标法法规、政策的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岳阳大道东日报传媒大楼4楼会议室。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0、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第一包: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

  第二包: 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人民币】)。

  (2)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站前路支行 

  账    号:1907066209022111446 

  (3)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第X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第X包”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联系人: 帅女士

  电  话:18573099113

  采购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单位地址:岳阳大道东日报传媒大楼8楼

  联 系 人:吕巍            

  联系电话:0730-8325578   1810733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