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绍兴市分公司零星维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08-09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绍兴市分公司零星维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o.SXPOST-FW-19089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绍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绍兴市分公司零星维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No.SXPOST-FW-19089      

  1.3采购内容及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绍兴市分公司零星维 修施工服务的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单项维修价格在2万元(含)-5万元,绍兴市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和32个金融网点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及砌墙、粉刷、油漆、门窗、屋面防水、道路、涂料、水电、木工、瓷砖镶贴等零星维修工作(不包括需要特殊资质或一定资质的特殊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维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围墙、房屋、地面、墙面、外墙玻璃、水电管线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或更换;

  (2)办公室、会议室等装修、改建,室内家具调整、制作、修理;

  (3)厨房、卫生间墙砖、地砖、洁具维修;

  (4)抗灾:如发生台风、洪水、严重冰冻等自然灾害时,及时组织人员、设备机具做好抢险工作;

  (5)及时清理因维护、修缮造成的垃圾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垃圾及时清运;

  (6)食堂烟道、油污道、污水管道清理等;

  (7)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

  日常维修响应时限要求:越城区24小时,柯桥区48小时,紧急情况2小时。

  1.4服务地址:绍兴市分公司综合办公楼、32个金融营业网点(具体地址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1.5服务期限:1年;

  1.6中标确定原则:拟入围2家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

  1.7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施工供应商提交相应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绍兴市分公司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向供应商支付上季度已竣工验收工并收到发票的工程100%的工程款。

  注:工程审减率5%(含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审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审计费率在国家规定标准内执行。;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装修工程经营范围及服务资质;

  2.2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二级或设计与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

  2.3须具有在绍兴市的施工资格(需提供当地住建局或建设局的备案证明);

  2.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项目经理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2.5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获取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4.3获取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322号邮政大楼7楼707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方式。

  4.3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文件,招标文件领取不收取报名费;统一由中标单位提供招标文件等材料费用合计1000元,签订合同是提供汇款凭证。;

  4.4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9月3日8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9时15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文件密封交至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322号邮政大7楼707室,逾期恕不接受

  5.4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其他

  7.1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递交形式:银行转帐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内请随保证金凭证附上投标人开户行信息,以便后期退回保证金使用。

  7.2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税    号:913306007044851578; 

  账    号:1211012029200019022

  7.3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7.4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管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监察室

  7.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地    址:绍兴市延安东路322号绍兴市邮政大楼7楼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575-89100845  15988222215

  招标人活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责任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