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KZB-TZS2019011)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泰州市分行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
1.项目编号及名称
1.1招标编号:JKZB-TZS2019011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泰州市分行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范围:围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信贷抵押业务,提供土地、房地产等法定评估相关服务,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各投标单位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满足项目管理工作条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本项目预算价:140万元(含税):
本项目抵押物分类报价上限(单项最高限价):普通住宅评估费200元/笔、商业用房及别墅评估费300元/笔、工业厂房和土地类抵押按评估价的万分之三,上限5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5 中标原则: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有效投标单位为3家时取综合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3家以上有效投标单位取综合得分前半数为中标候选人(如为奇数则减一的半数),最高不超过13家中标候选人。(注:有效投标单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具备的条件
3.1.1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须提供身份证及公司章程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2以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3年以上,每年均通过评估行业协会的年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以上资金均不包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单位为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3.1.4具备在当地范围内执业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5有3名以上(含)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等,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6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被我行列入退出名单;(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7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没有被我行列入退出名单;(提供相关人员个人征信报告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8能在评估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9投标人应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以往开具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
(3.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具备的条件
3.2.1合伙制企业或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身份证及公司章程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2以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从事土地估价活动连续3年以上,每年均通过评估行业协会的年检;(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3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以上资金均不包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单位为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3.2.4 具备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及其省级协会颁发的B级以上土地评估资质,可在当地范围内执业;(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5具有3名以上(含)专职土地估价师;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等)
3.2.6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土地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被我行列入退出名单;(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7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具备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土地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没有被我行列入退出名单;(提供相关人员个人征信报告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8能在评估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9投标人应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以往开具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评估资质和房地产评估资质。
3.3 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4.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3投标人(含授权此投标人的原厂)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4.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4.5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3.4.6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4.7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
(投标人如不存在七条描述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9 日至2019年 8 月 15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金山路6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州市分行8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8 月 30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金山路6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州市分行8楼8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电子U盘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本次投标其他事项要求
7.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1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银行帐户,且汇出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无效。电汇时请在汇账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莫愁湖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帐号:932007010054228890
7.2 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无。
7.3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海峡云谷科技园3栋421-423室;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 韩工、许工;
电 话:025-52238038、18652634521;
电子邮件:zjjk2580@163.com。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金山路66号;
邮 编:225300;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 0523-86999556;
电子邮件:/。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