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温州区内及二干邮路运能集采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自行招标)

2019-08-16来源:中国邮政网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委托,就2019年温州区内及二干邮路运能集采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F-zjjs20190715

  二、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分5个标段,具体见下表,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报名5个标段,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标段

  标项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2019年温州区内邮路运能集采外包服务项目(乐清)采购

  1项

  143万元

  玖万元整

  具体招标内容及需求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

  2

  2019年温州区内邮路运能集采外包服务项目(平阳)采购

  1项

  78万元

  具体招标内容及需求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

  3

  2019年温州区内邮路运能集采外包服务项目(苍南)采购

  1项

  190万元

  具体招标内容及需求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

  4

  2019年温州区内邮路运能集采外包服务项目(永嘉、瑞安、市公司)采购

  1项

  216.6万元(永嘉200万元、瑞安6.6万元、市公司10万元)

  具体招标内容及需求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

  5

  2019年温州二干邮路运能集采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1项

  199万元

  具体招标内容及需求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至5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以总公司注册资金为准);(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投标授权书,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具备委托运输财产险,保险额度不低于100万元(提供保险保单等证明材料)。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浙江分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08月16日-2019年08月22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地址: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5日09时30分整;

  六、投标疑问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2日16:30(传真形式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人澄清疑问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3日17:30。

  七、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大道2411号邮政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老火车站东首)。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5日09时30分整;

  九、投标地点:温州大道2411号邮政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老火车站东首)。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玖万元整。

  提交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汇入的户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921510104002776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营业中心,于2019年09月04日11:30 前提交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代理部,联系人:陈女士 0577-8660013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起提交。

  十一、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 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有);

  3) 供应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可证、投标供应商具备委托运输财产险保险保单等证明材料;

  4)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5958736936。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5868723695  0577-86511719

  传真: 0577-86511701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地址:温州大道2411号四楼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77-88508973

  采购争议处理机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地址:温州大道2411号二楼

  联系人:雷工  电话:0577-8808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