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潢川县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发改投资【2019】58号及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潢川县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潢川县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信阳市潢川县产业集聚开发区工业大道南侧;
2.3 项目规模:建设规模为约3900㎡;
2.4 项目投资:本项目施工约9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近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的房建工程单项合同价达到1000万人民币以上一份(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拟派项目经理承接过的房建工程单项合同价达到1000万人民币以上一份(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
3.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查询主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网站页面(企业以单位名称查询法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代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100米中科大厦810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按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相关证明证件、企业简介、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等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等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
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同时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潢川县分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3331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九如路交叉口中科金座8楼
联 系 人:蔡征亚
电 话:0371-65928319
邮 箱:hnjdzb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