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邮政司法项目集约送达服务专用录音设备采购项目于2022年5月17日发布采购公告,现澄清如下:
1. 删除“六 供应商资格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5室(广州地铁5号线小北站B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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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东利、李工、唐工 |
联系电话:020-83546213、83546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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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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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通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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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经理 |
联系电话:0755-83882851 |
日期:2022年5月19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