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2年空调采购框架协议项目 比选公告(用于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022-06-21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2年空调采购框架协议项目】(比选编号:【   ZJZT-2022-11668】),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供应商(以下简称参选供应商)参选。

  1.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

  1.1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两年共95万元。

  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规格参数

  数量

  报价要求

  1

  空调

  拟采购一批挂机、柜机、天井机及相关配件,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清单外采购设备,由双方另行协商。推荐品牌:格力、美的、海尔或优于以上品牌。

  按实结算,清单中所列数量采购人不作保证。

  ≤90.38万元

  2

  相关配件

  ≤100%(折扣率)

  (二)报价:应答报价应包括设备、包装、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维保、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项目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四)服务时间:2年。若双方合作良好可续签1年。

  2.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应答人须为生产厂家或若为经销商的则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3应答人须在金华市本级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售后维修点。

  2.4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和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比选文件服务,本次比选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6月21日09时00分至2022年6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比选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参选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比选文件费用)。

  4.3注册成功的潜在参选供应商,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比选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参选供应商承担。

  4.4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参选供应商联系人注意查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9日14:30:00(北京时间) 。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07室 。

  注:因公司内部管理办法规定,无法提供车位供参选供应商停放车辆,请做好备选方案,建议绿色出行。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未送达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蒋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13566957505

  项目负责人:胡雄风

 

  电    话:19905711715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0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