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部分县(区)邮件处理中心配备顶扫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部分县(区)邮件处理中心配备顶扫设备采购项目。
2.1.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3供货安装期:15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宣化、蔚县、怀来等13个县(区)邮件处理中心配备顶扫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必须保证设备能够接入邮政公司的业务系统(与新一代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3.1.2 信誉要求: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2022年7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缴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09:00时,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办事处会议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8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张秀莉 |
联系人: |
韩滢、李晓杰 |
电话: |
0313-4030523 |
电话: |
0313-598039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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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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