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1.原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现将本条取消;2.原公告第七条其他及公告发布媒介中第 (3) 条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3)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现将本条取消;3.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 169 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566126695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B
联 系 人: 李贤
电 话: 18147147344
电子邮件: lixian@cntci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