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高速彩色复印机租赁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2022-07-11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高速彩色复印机租赁项目(项目编号:WZPOST-FW-20220706),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供应商(以下简称参选供应商)参选。

  1.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

  1.1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温州市分公司租赁高速彩色复印机2台,预计2台设备9个月共打印纸张105万,其中彩色打印37万张左右,黑白打印68万张左右,总预算费用107400元(含税);控制限价:彩色A4纸单面0.18元/张,黑白A4纸单面0.06元/张。

  1.2服务期限:9个月(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合同到期后,该项目合并至中院高速彩色复印机租赁项目,统一进行采购。

  1.3项目地址:鹿城区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温迪路14号)。

  1.4报价: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2.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3经营范围包含办公自动化设备并有相关技术能力;

  2.4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8应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3.1.机器性能要求:全新原厂复合一体机喷墨打印机设备,符合节能环保无污染要求。机器速度75张/分钟,支持双面输稿,双面复印、打印,双纸盒加手送功能。

  3.2.合同期内,供应商为采购方上述机器设备提供每壹个月一次上门保养服务,机器遇有故障时,供应商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响应时间为8工作小时,除复印纸须采购方自行购买外,其余耗材及零配件一律由供应商方免费提供。

  3.3.其余见附件合同条款。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和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比选文件获取

  4.1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应答人将采购文件费用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采购文件费用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WZPOST-FW-20220706-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3获取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4获取地点: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

  4.5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1)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获取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费用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7)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411号二楼会议室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参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未送达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411号

  邮  编:325088

 

  联系人:徐慧

 

  电  话:0577-88089832

 

  电子邮件:3554000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五马支行

 

  账    号:1203215019021018771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WZPOST-FW-20220706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高速彩色复印机租赁项目

  购买采购文件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发票抬头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投标设备制造商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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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包情况

 

  份    数

 

  日    期

 

  供应商签名(盖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