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求单位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引入项目需求
1.国际非邮业务运能承运商:从山东省或其他外省主要海、陆、空口岸将货物按我司要求安全、快捷、稳定的运抵美洲、欧洲、亚洲等国家相应港口、目的地。
2.境外清派服务商:将我司运抵境外的货物按我司要求安全、快捷、稳定进行境外清关并运送至指定收货人处。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四、服务范围
国际普货运输服务、境外清派服务。
五、资质资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能够证明承运能力的证明资料,如订舱协议、代理协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其他能证明承运能力的相关资料,以上材料至少提供一种。
(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方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书。
六、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能力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并向我司提供良好的运输代理服务,使我司尽量免于遭受货主提出的索赔或诉讼风险,因供应商缺乏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相应资质,则我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二)货物交接要求
供应商在接收我司交发的货物时,应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符合运输要求,同时供应商要根据我司提供的发货数据进行复核,出现差异应第一时间通知我司。
(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1.遇发运计划变更可能影响发运时,供应商应至少交货前24小时通知我司,并全力协助对受影响的发运做出妥善安排;对未按计划发运的货物,供应商应协调最有效发运计划组织发运,并将发运安排反馈我司,如未及时告知我司造成货物延误,供应商应承担相关延误赔偿责任。
2.对因异常情况导致货物无法正常运输,供应商须按照我司要求对货物进行处理。
(四)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专业客服人员及联系方式,负责接受我司提出的各类货物运输信息查询,并在发起查询之时起24小时内回复;若转航涉及两个或多个运输船司/航司或承运代理,供应商应在发起查询之时起48小时内回复。所有回复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
(五)安全要求
供应商自接收货物起,至将货物交给目的地收货人、其代理人或指定合作方签字确认期间,对货物安全负责。
供应商保证货物免受因天气、水、灰尘、损害、污染、丢失或失窃造成的损失。
如货物出现丢失、损毁、污染等,供应商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我司,书面详述货物丢失、损害或污染等的具体细节。
供应商有义务对我司交寄的贵重货物提醒增加保险服务。
七、应答要求
(一)应答承运商将应答文件于2022年9月23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dgj_upup@163.com,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邮件视为无效。
(二)应答文件须具备:
1.应答承运商已阅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发布的国际非邮业务运能承运商、境外清派服务商引入项目需求公告,并全部理解其内容。
2.对资质资料、服务要求进行逐一应答。
(1)应答承运商须提供资质资料内要求的相应资质文件;
(2)应答承运商须承诺对服务要求是否能做到无偏差。
3.应答文件全部加盖公司公章。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865536 1386406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