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邮区中心利旧生产设备搬迁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9-01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邮区中心利旧生产设备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邮区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邮区中心利旧生产设备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HCZB-SJZ-2025-225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邮区中心利旧生产设备搬迁项目

二、项目编号:HCZB-SJZ-2025-225

三、项目概述:根据石家庄邮区中心处理场地搬迁计划,对藁城二枢纽重量稽核地磅、轻薄件分拣机,裕华场地报刊电子分发系统、轻薄件分拣机、转盘分拣机利旧搬迁,采购提供利旧生产设备搬迁服务。

四、采购内容:采购提供利旧生产设备搬迁服务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24.53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后方可投标。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5 09 02 日至 2025 09 04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室(详细地址)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文件费用为300元。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09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6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室

    编:050000

项目联系人:唐杨志

    话:0311-87018305/15097909375

--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家庄市新华路支行

--账    号:913013013000765845

--电子邮件:Huachunsjz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