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业和国际货运供应商
增补入围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就国际商业和国际货运供应商公开遴选增补入围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遴选。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国际商业和国际货运供应商公开遴选增补入围项目
二、项目概述:本项目是在2024年国际商业和国际货运供应商库的基础上,为满足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及客户个性化需求,对国际商业和国际货运供应商库进行公开遴选增补入围。
本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供应商资格入围,不涉及项目金额,入围结果经省公司批准后,由省分公司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7年11月10日。
三、遴选内容:
合同包 | 遴选内容 |
一 | 国际大宗货物运输服务 |
二 | 国际批量货物运输服务 |
三 | 国际境外清关和派送服务 |
四 | 国际全链路门到门服务 |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同一供应商多个合同包时,仅须编制一套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
第一章 技术(服务)规范
第二章 合同草案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资质,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授权(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其中:合同包一(国际大宗货物运输服务)国际大宗货物运输渠道商须为实际承运人或一级代理类企业。实际承运人的范围包括:航司及其销售总代理/包机方;船司及其销售总代理;班列公司及其销售总代理或实际运营人;跨境卡车公司及其销售总代理或实际运营人。一级代理类企业,指与实际承运人签署直接合作协议或授权书的企业。
(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
(3)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响应,可不提供此件。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供应商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供应商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行为)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被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9)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11)承诺与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14)渠道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空运、海运和陆运等运输服务资源):
合同包一(国际大宗货物运输服务):国际大宗货物运输渠道商须为实际承运人或一级代理类企业。
实际承运人的范围包括:航司及其销售总代理/包机方;船司(须提供无船承运人备案材料)及其销售总代理;班列公司及其销售总代理或实际运营人;跨境卡车公司及其销售总代理或实际运营人。(须提供实际承运人证明材料,销售总代理/包机方须提供合作协议)
一级代理类企业,指与实际承运人签署直接合作协议或授权书的企业。(须提供实际承运人证明材料,销售总代理/包机方须提供合作协议,以及供应商与实际承运人的合作协议)
备注:合作协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合同包二(国际批量货物运输服务):须至少提供1条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东南亚等路向的国际运输服务(提供承诺书,须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章)。
合同包三(国际境外清关和派送服务):须至少提供1条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东南亚等路向的境外清关派送服务(提供承诺书,须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章)。
合同包四(国际全链路门到门服务):须提供至少1条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东南亚等路向的自营渠道或代理商业渠道(如DHL、FEDEX、UPS等)(提供承诺书,须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章)。
(15)服务方案:提供不少于三人的专职服务团队,需满足本项目销售(询价)、财务、客服等服务内容,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发货前准备、报价、售后、咨询、赔偿、信息系统对接等服务方案(提供承诺书,须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章)
(16)供应商注册资本须在100万(含)以上。
(17)供应商成立时间须在1年以上。
(18)服务经验: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3年1月1日起为企业客户提供相关服务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19)供应商须信息技术服务,可查询货物的信息轨迹。(提供承诺书,须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章)。
注: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评选
评选委员会按照合同包的顺序,根据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对满足遴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资格全部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即可入围,不限制入围家数。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响应文件采用线上电子版递交至联系人邮箱50051679@qq.com,递交的截止时间、评选时间:2025年11月4日09:30。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址址及邮箱。
七、联系方式:
邀 请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得贵路26号邮政广场
联 系 人:危女士
联系电话:15806033216
八、授予合同
1.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后,遴选方向成交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成交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遴选方确认。
2.签订合同
成交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邀请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