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五地市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辽宁五地市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辽宁五地市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Z250879FW0024-0078
三、项目概述:辽宁五地市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使用的范围:本溪市分公司、丹东市分公司、鞍山市分公司、辽宁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中标供应商数量:01包2家,02-10包每包1家,共11家。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为本溪市分公司、丹东市分公司、鞍山市分公司、辽宁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采购生产、办公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总预算291万元,合同有效期2年。
2.本项目费用由本溪市分公司、丹东市分公司、鞍山市分公司、辽宁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0包。各包组兼投兼中,但同一供应商最多中2包。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组排名第一或01包组排名前两名,则优先预算金额较大的包组中标,详见下表:
包组 | 采购内容 | 期限 | 预算金额 |
01 | 本溪市内 | 2年 | 112 |
02 | 本溪县 | 2年 | 20 |
03 | 桓仁县 | 2年 | 16 |
04 | 省物流 | 2年 | 20 |
05 | 东港市 | 2年 | 52 |
06 | 台安县 | 2年 | 10.8 |
07 | 岫岩县 | 2年 | 20 |
08 | 海城市 | 2年 | 15.2 |
09 | 长海县 | 2年 | 11 |
10 | 大连市(金旅) | 2年 | 14 |
合计 | 291 |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8.供应商在经营范围内能供应采购人所需的各种维修服务,接到采购人服务需求(电话/传真/邮件)时,能提供全天24小时维修服务(含节假日)并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能优先维修邮政公司车辆,市区内24小时免费且1.5小时内到达现场的紧急救援(含节假日),县区分公司2小时内到达现场的紧急救援(含节假日),不得产生抢修费用(除特殊情况下的拖车费)并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须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车辆维保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等并提供承诺书。
11.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包组所在区域(市、县城区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承诺书,其中01包须在本溪市明山区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承诺书;04包须在沈阳市沈河区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承诺书;02、03、05-10包须在项目包组服务所在区域(市、县城区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承诺书。
12.01包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二类(含)及以上的汽车维修备案;04包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一类(含)及以上的汽车维修备案;02、03、05-09包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10包投标人须具备对应分包新能源车辆厂家授权的维修资质证明。(01-09需提供备案材料复印件及该备案号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试运行)https://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上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13.01包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屋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室外停车场开阔,举架机至少2台,场地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举架机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且提供相关实物照片。
14.供应商须承诺知悉并认可关于服务需求、零配件要求、维修时限、过程评估、报价结算、质保要求等相关要求、采购供应商管理及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350元后当日内寄送。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文件费用为300元/包,售后不退。
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板块关于本单位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
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板块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声明函;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在经营范围内能供应采购人所需的各种维修服务,接到采购人服务需求(电话/传真/邮件)时,能提供全天24小时维修服务(含节假日)并提供承诺书;
11)供应商能优先维修邮政公司车辆,市区内24小时免费且1.5小时内到达现场的紧急救援(含节假日),县区分公司2小时内到达现场的紧急救援(含节假日),不得产生抢修费用(除特殊情况下的拖车费)并提供承诺书;
12)供应商须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车辆维保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等并提供承诺书;
13)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包组所在区域(市、县城区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承诺书,其中01包须在本溪市明山区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承诺书;04包须在沈阳市沈河区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承诺书;02、03、05-10包须在项目包组服务所在区域(市、县城区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承诺书;
14)01包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二类(含)及以上的汽车维修备案;04包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一类(含)及以上的汽车维修备案;02、03、05-09包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10包投标人须具备对应分包新能源车辆厂家(金旅)授权的维修资质证明。(01-09需提供备案材料复印件及该备案号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试运行)https://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上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15)01包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屋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室外停车场开阔,举架机至少2台,场地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举架机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且提供相关实物照片;
16)供应商须承诺知悉并认可关于服务需求、零配件要求、维修时限、过程评估、报价结算、质保要求等相关要求、采购供应商管理及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11月17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及解密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09:30-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注: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并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东北新闻网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4-22561056
邮 编: 1100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邮政编码:110045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郑晨、郝思淇、王璐、张颖、范文志
电 话:17640273835
户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
账 号:21050139000800000492
电子邮件:zbb@gzxmg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