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分公司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采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平潭分公司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
三、拟采购服务内容:
1.广告投放时间:三个月
2.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3.采购预算:8.55万元
四、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因客户要求定点投放的点位平潭吾悦广场1号门LED大屏、中庭LED大屏在2025年9月15日-2026年9月14日期间仅授权岚创志锐文化传媒(平潭)有限公司发布广告。因满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版)第一章第四条第5项:“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基于市场环境,只能与唯一媒体、赞助及会展服务商等开展合作。”规定,符合直接采购要求,故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岚创志锐文化传媒(平潭)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限:自发出之日起三个自然日
七、项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佳慧
2.联系电话:18506090879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将异议书面盖章提交至2446813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