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宁波市奉化区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人,具备进行公开招标的条件,现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19-046)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服务区域为宁波市奉化区所辖区域奉化邮政储蓄网点、移动营业厅代收点等,采购内容包括所在区域的运钞线路押运服务、运钞驾驶、安保等服务工作。
5、采购内容: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项) |
合同包1 |
奉化区分公司运钞线路安保外包服务 |
1、奉化外包押运线路1条,15个服务点; 2、招标人采用包车方式由投标人提供押运服务,整月全天候接送现金款项的留行车,根据业务测算,岗位需求5个,其中1个司机岗位,2个武装押运岗位,2个业务交接岗位,投标人须保证每车每个安保岗位每天工作时间内相应人员配备到位; 3、押运内容:押运车辆负责邮储宁波分行现金中心与奉化分公司及辖区各邮政储蓄网点之间的现金配送、现金收缴、现金调拨、上门收款、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的运送业务,按照规定线路,完成每天两个频次的押运; 4、留行车服务时间为:6:30——18:30 保证中午2小时休息时间,具体以使用单位要求为准; 具体服务场所、时间、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
两年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供应商报价可按一个月30天,折算成按月计和按日计;
(4)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5)服务时间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押运(武装押运或非武装)等凭《保安服务许可证》经营的资质;
(3)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企业获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证书防伪查验截图及网址);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获取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止。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17时(双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8、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投标人委托经办人应当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向采购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4)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招标内容)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能对外提供有偿保安服务;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8时5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 元)
交付方式: 保证金应以支票/电子汇款/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本项目2019年8月21日16时30分前到打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投标。(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当在银行缴付凭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0楼会议室
12、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本项目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采购文件收取的地点,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参加。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4)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领取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谈判的单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采购公告第十二条的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采购人。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