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全省胶带传输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8-02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全省胶带传输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ZJPOST-HW-19004,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及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物为全省网运能力建设工程(不包含集团立项投资、采购项目)配置的胶带传输设备。本项目分为三个标包,其中标包1为邮件处理中心(含前置处理中心,下同)工程胶带输送设备。标包2为县(市)处理中心、投递中心胶带输送设备。标包3为金华邮政速递物流电子商务邮件处理中心工艺改造一期项目所需的胶带输送设备。

  本项目标包1、2分别拟入围不超过5个中标人,并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期二年。预计总采购金额1700万元。标包3拟中标1个中标人,采用一次性供货,最高投标限价719万元。

  本项目标包1、2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阶梯设定入围中标人数量。

  如有效投标人≥10个,则入围5个中标人;

  如8个≤有效投标人<10个,则入围4个中标人;

  如6个≤有效投标人<8个,则入围3个中标人;

  如有效投标人<6个,则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标包1:邮件处理中心工程胶带输送设备,主要包括水平胶带机、爬坡胶带机、转弯胶带机、伸缩胶带机、摆臂胶带机、抽屉式胶带机、多层胶带分拣线、滑槽、辊子输送机、配件等;

  标包2:县(市)处理中心、投递中心胶带输送设备,主要包括水平胶带机、爬坡胶带机、转弯胶带机、伸缩胶带机、抽屉式胶带机、简易装卸胶带机(移动式)、多层胶带分拣线、滑槽、配件等。

  标包3:金华邮政速递物流电子商务邮件处理中心工艺改造一期项目所需设备,主要包括水平胶带机、爬坡胶带机、转弯胶带机、伸缩胶带机、滑槽、配件等。

  1.5供货地址:省内各邮件处理中心、投递中心、金华邮政速递物流电子商务邮件处理中心;

  1.6质保期:两年;

  1.7付款方式:本项目根据标包标的物分别设置采购合同。其中

  标包1:邮件处理中心工程胶带输送设备合同:

  (1)合同生效,且需求单位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需求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经初验合格,且需求单位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初步验收合格等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需求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50%。

  (3)设备经3个月的试运行并经终验合格,且需求单位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竣工验收合格和报告等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需求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15%。

  (4)合同设备在终验合格并经过2年(应答质保年限)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和服务问题,且需求单位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需求单位向中标人付清合同余款5%。

  标包2:县(市)处理中心、投递中心胶带输送设备合同:

  (1)合同生效,且需求单位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需求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到货,完成安装调试,经3个月的试运行并经终验合格,且需求单位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竣工验收合格和报告等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需求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65%。

  (3)合同设备在终验合格并经过2年(应答质保年限)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和服务问题,且需求单位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需求单位向中标人付清合同余款5%。

  标包3:金华邮政速递物流电子商务邮件处理中心工艺改造一期项目

  (1)合同生效,且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金华市分公司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经初验合格,且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初步验收合格等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金华市分公司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50%。

  (3)设备经3个月的试运行并经终验合格,且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竣工验收合格和报告等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金华市分公司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15%。

  (4)合同设备在终验合格并经过2年(应答质保年限)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和服务问题,且收到中标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金华市分公司向中标人付清合同余款5%。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产品的销售和服务资质;

  2.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须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办公、生产制造场地;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应具有建设同样或类似设备的业绩;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8月2日9时00分至2019年8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购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蒋工,电话:18258177604。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2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河东路215号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B楼三楼开评标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李工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7269702

  项目负责人:蒋雨奇

 

  项目联系人:蒋雨奇

 

  电    话:18258177604

 

  电子邮件:915442510@qq.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